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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规范知识
规范汉字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简化字以198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该表共收简化字2235个)
2.异体字中的选用字以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稿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该表实际淘汰异体字1027个)
3.字形以1988年3月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该表共收字7000个)
4.更改的县以上地名生僻字以1955年至1964年国务院分九次公布的为准。(共更改地名生僻字37个)
5. 更改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用字以1977年7月中国文字改稿委员会和表决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为准。(该表淘汰了旧译名中的20个复音字、生僻字)
北京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6607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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