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等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十五” 规划》,深入开展推普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用字,不断提高崇文区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体系,创设符合人文奥运精神的语言文字环境,开创崇文区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内容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语委办也将组织培训、科研学习、知识讲座和竞赛等活动。 (二)认真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 加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增强推普意识。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为载体,以9月份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重点,以培训普通话测试员及进行普通话测试为手段,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1.组织好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普通话基本知识;以社区为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推动宣传工作创新,扩大宣传效果。 2.对我区普通话测试员进行培训,提高科研能力,组建一支有较高专业知识、良好技能水平和敬业精神的现行测试员队伍。 3.宣传法华寺街小学等单位推普经验,提高学校推普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4.录制宣传磁带,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推普知识、及《推普啦啦歌》等。 5.根据要求与区人事局共同制定全区公务员普通话测试计划,完成崇文区党政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测试工作。 (三)进一步开展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 以评估检查为契机,以抓好主要大街和重点单位规范用字为手段,进一步推动社会用字规范化进程。 1.做好迎接北京市语委的社会用字规范化评估检查工作,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在4月中旬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2.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二、三环路指示牌的用字情况调查。 3.与区市政管委、区工商局和区城管大队密切合作,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社会不规范用字的堵源截流工作。 4.加快建设对外汉语师资培训基地。 (四)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认真审核评估,积极申报北京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五)加强基础建设,加大管理力度 1.完善崇文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及语委办公室工作制度。从本年度开始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2.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规范档案管理,协调有关单位工作,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3.制定《崇文区语言文字工作质量评价方案》,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并逐步使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常规化管理。 (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机构建设 1.定期召开语委工作会,研究工作;加强与各单位领导的沟通,对工作要有布置,有反馈,使各委办局、街道及各单位进一步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日程。 2.建立测试员个人档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语委干部队伍科研能力建设,本年度搞2—3次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活动,并注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队伍。 4.加强工作调研,提高语委干部的科研意识。按照市语委文件要求,开展从小学校普通话普及情况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 四、工作方法 (一)加强与领导的沟通,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 (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1.抓重点单位、重点大街、必查单位、有问题单位和薄弱环节。 2.抓特点,宣传有特色、实效性强的工作经验,树立典型。 3.对语委干部队伍培训与指导相结合;对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点与面相结合。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