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北京市实施〈中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围绕市语委工作要点,以我区创建首都精神文明区为契机、以城市综合评估为龙头、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动力,抓好用语用字工作,为我区创建首都精神文明区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城市综合评估工作。 区语委召开城市综合评估工作会,要求各单位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区语委检查各单位自查情况,迎接市语委检查评估。 (二)初评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一所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争创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要求学校认真自评,积极申报,区语委对申报学校进行初评,推荐一所学校申报市级示范校。 (三)加强城镇主要街道的社会用字管理。 1.增加语言文字工作执法小组成员,加大执法力度,对城镇主要街道社会用字进行规范。 2.加强行政机关发文的管理工作。 3.在中小学开展“查找身边的错别字”活动。通过广大学生监督社会用字情况。 (四)广泛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 1.组织好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 重点在农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组织普通话基本知识竞赛。 2.启动公务员普通话测试工作。 会同区人事局启动公务员的普通话测试工作,首先在区教委机关的公务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到全区各委办局。 3.与教委有关科室联合举办各类演讲比赛。 三、其他工作 (一)完成市语委开展的中小学校普通话普及情况调研工作。 (二)加强对测试站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语委干部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信息上报工作。
门头沟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五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