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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 | | | | 一、工作思路 2005年西城区语言文字工作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以迎接2008年奥运会为动力,认真落实“西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实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细则”。以创设符合人文奥运精神的语言文字环境为目标,依据“细则”实施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执法检查、评估、创优奖励等工作,推动我区语言文字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努力增强自身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能力,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做好社会宣传和引导工作,不断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调整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适时召开区语委会会议 根据我区2004年部分委办局、街道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做好语委工作机构的落实和语委干部的补充调整,上半年召开西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我区语言文字。 (二) 突出重点,把握政策,依法推进城市评估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认识,进一步规范评估工作范围、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要根据《评估标准》开展自查工作,按照市语委要求,评估认定3—4个单位为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单位,整体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规范、有序、健康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上半年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这项工作列入工作规划和议事日程,把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按照市语委制定的《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经学校自评申报,区县初评,市语委办审核评估,认定部分中小学为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为了规范、有序、健康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上半年要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领导、语委干部学习班,请国家语委领导就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政策、标准、程序,进行培训并组织学习考察。 (四)加强社会用字监督和管理 1.召开工商局、市政管委及相关单位会议,进一步研究规范牌匾、广告的审批程序,就社会用字方面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研究有效的管理办法,促进社会用字的规范化程度。 2.组织好基层单位上半年、下半年两次社会用字自查工作,及时纠正社会不规范用字。 3.配合市语委开展二、三环路指示牌的用字情况调查,对不规范用字和拼音进行纠正。 4.聘请志愿者,经培训后作为西城区社会用字监督员,在重点地区进行日常监督工作。 (五) 广泛深入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 1.协调人事局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好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2.加强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建设,落实办公场地、人员,建立工作制度,有序开展测试工作。 3.组织好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普通话基本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4.开展中小学校普通话普及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语委干部和测试员的业务素质 1.举办语委干部国家标准培训班,学习研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强化依法管理的意识。组织语委干部学习考察活动。 2.举办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学习《普通话水平测试新大纲》,培训新测试员。 (七)推进语言文字政务信息化建设 建立“西城区语言文字工作网”,开展网上查询普通话测试成绩业务。开发普通话测试管理软件,提高管理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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