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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2005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国务院确定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契机,促进推广普通话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深入开展,继续从公共场所用字、计算机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出版物用字整体推进社会用字管理。根据市语委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今年的语言文字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积极、稳妥、逐步的推进工作,以“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为契机,促进普通话的深入开展,继续加大我县公共场所用字的管理,努力营造与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 重点工作
  1.配合市语委评估检查组,各单位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若干规定》为依据。根据《评估标准》对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机构等单位进行评估检查,评估认定2个单位为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达标单位。
  2.根据市语委工作要点,结合本县实际,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经学校自评申报,本县初评认定1所学校为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三、 广泛深入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
  1. 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普通话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
  2.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强化北京市普通话测试中心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的职能,制定测试工作站评估标准,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3. 启动全县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对人事局、教委、旅游局、文委、卫生局、计生委等单位作为测试的试点单位。
  4. 结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全县大中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5.在对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基础上,抓好全县中小学普通话普及工作,师生能通过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这一基本要求来强化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
  四、 社会用字管理工作
  1. 召开汇报会,听取现已检查验收合格的公共场所用字的巩固情况,对不规范用字和拼音进行纠正。
  2. 继续开展对县城内较大中型商场、医院的社会用字的治理检查,保持全县公共场所用字规范。
  五、 其他工作
  1. 加强语委管理人员语言文字网站的培训和管理,推进语言文字政务信息化建设,开展网上查询普通话测试成绩业务。
  2. 加强队伍建设,举办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学习《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认定2名新测试员,充实测试队伍。
  2. 年底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 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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