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8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处室)8语委办公室8语委政务8语委信息
北京市召开2004年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


  4月16日,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召开2004年委员扩大会议。会议由北京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范伯元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市语委委员有各区县的副区县长、语委主任,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等20个市属委办局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副局级领导。参加会议的还有各区县语委常务副主任。共50余人。
  会上,市语委常务副主任刘莉、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健分别代表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了工作汇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副司长张世平到会并话,范伯元副市长作了总结性发言。
  刘莉副主任在回顾前两年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时主要汇报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我市接受了教育部、国家语委评估组对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得到了充分肯定。评估认定:我市提前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并达到了较高的规范化水平,基本能够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营造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为2008年奥运会的人文和语言环境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群众语文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为全国做出了榜样。
  二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3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并决定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若干规定》的颁发,标志着我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正在步入法制轨道。
  三是,开展并圆满完成了北京市二类城市(十个远郊区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在全国各省市中,完成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北京市是第一家。
  刘健副局长在代表市工商局作的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工作汇报中指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语言文字法的执法部门之一,认真履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赋予的职能,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营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重点放在堵源截流工作上面,一年堵截不规范用字达一万件,为北京市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尽职尽责。
  范伯元副市长在讲话中对北京市的语言文字工作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第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第二,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若干规定》,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第三,各区县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按照《北京市若干规定》中的规定,努力落实人员和经费问题;第四,进一步重视和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第五,强化堵源截流,防止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的反弹。
  国家语委张世平副司长在讲话中首先对北京市多年来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对北京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指出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语言文字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仍有不断向上提升的空间,他希望北京市今后应制定更高的标准,从严从难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从基础做起,推动全市用语用字达到更高的规范化程度,创造与北京首都地位和首善之区相适应的语言文字环境。

 
北京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66074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