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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语委聘任社会用字义务监督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经区县语委推荐、市语委培训考核认定,84名同志被正式聘为北京市社会用字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员将对本市主要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用字情况实施监督,同时开展语言文字法规宣传工作。义务监督员接受本区县语委的日常指导和考评,市语委负责培训、认定和表彰。义务监督员将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聘任一次。
北京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6607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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