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委、语委: 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五十周年,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与中国教育报社联合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区县征文的征集工作。市语委将按各区县征文的数量和质量,对积极组织本次活动的区县及获奖作者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奖励。各区县语委办应在活动截止日前将本区县的征文统一寄至中国语言文字现代化学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德胜门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C座606室,邮政编码:100011,信封上请注明“我与汉语拼音征文”字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电子邮件地址:zgywxdhxh@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内注明“我与汉语拼音征文”字样。所有征文请同时上报市语委办一份。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