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8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处室)8语委办公室8公告栏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2007年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区县语委、市属委员单位、相关高校:
  根据《北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关于"本市对在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规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对北京电视台等81个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张箭等249名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为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7年度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007年度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66074485